书法欣赏是一种审美

发布日期:2013-11-13

有了书法欣赏,书法作品才有了提升;有了书法欣赏,书法作品才有了存在的意义;有了书法欣赏,书法作品才有了价值和收藏价值;有了书法欣赏,书法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有了书法欣赏,我们才能从现实世界走进艺术世界,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获得艺术人生和人生艺术的美感。

因此,书法欣赏在整个书法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书法作品离开了欣赏,它只不过是一种没有灵魂的躯壳,书法艺术的灵魂与生命全靠与欣赏者产生共鸣。书法欣赏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书法欣赏是整个书法艺术创造系统中的重要环节。

书法家创造作品,不仅仅是个人的艺术活动,更重要的是向社会提供了人民所需要的精神食粮,也是检验作品效果的重要途径。书法家、书法作品、欣赏等三方面组成了一个书法艺术创造的完整信息系统,这就是:信息源;信息通道或储存器;信息接收者。

书法创造全过程应包括书法欣赏在内,书法家赋予作品的潜在的生命,而只有通过欣赏者的欣赏过程,作品的蕴含的一切可能获得现实性。欣赏者也自觉不自觉地参加了创作。从中可以看出,欣赏美是共同的,美给人们带来的效应也是共同的。

清·翁方钢《复初斋文集》“拙者胜巧,敛者胜舒,朴者胜华。书,小技也,而精其义可以入神”。

审美是书法欣赏中最重要的功能。这种美不专属某个阶级、阶层、甚至某个国家,它是人类的共有的。书法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都充满了生机,并在不同民族、不同的社会制度的国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书法所展示的书法魅力不是由于你写的什么,而是如何写,如何更充分地展开其艺术生命,以使欣赏着倾倒。欣赏着在观赏中得到了美的感受,从而提高了审美能力,这是人类追求的更高一级的精神生活层次。

欣赏者还可以从审美活动中得到比审美更广泛的效应。

黑格尔说过:激情是艺术的真正关键与真正领域。就对观众的影响来说,激情的表现是艺术品真正最有效果的部份,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弦中引起共鸣,是人类存在的根本动力。

书法作品是书法家精神、气质、学识、修养的再现,他可积淀历史的观念,心灵活动,会使文明的欣赏者进入往昔的环境,灵魂的交流,浓郁真挚的情怀气氛之中,去感受联想并享受作品或他的一切。这种心灵的互相碰撞,产生出新的思想火花,于是,不知不觉中欣赏者的精神境界提高了。当然,这其中会包括政治的、道德的、艺术的、宗教的以人的气质的等内容。如欣赏者从书法作品中了解了民族文化传统的悠久历史及其在世界中的地位,无形中加深了对祖国的爱;经常欣赏浩然之气的书法,也将提高自己的情操,不至于被生活中庸俗的事物所侵扰;从书法作品中体现诸多对立统一规律,可以把欣赏者的思想引向大千世界;鲜明的、充满节奏感的线条,与欣赏者的整个生理,心理形成同物,从而使身心感到莫大的愉悦,这一切,都是在书法的欣赏中潜在进行的。

书法欣赏是一种审美活动。

黄庭坚曾说:“学书时时临摹,可得形似。惟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从中可以看出,欣赏对于学书者来说,有时比临摹更重要,这是任何书法家成功的必由之路。读帖的过程,是对书法欣赏的过程,这对书法学习者,是个极为重要的,不可缺的,始终要坚持的环节。同时,读帖的过程也是开扩眼界,学习借鉴前人书法艺术的重要手段。博览群书,潜心读帖是提高书法欣赏的前提。

欣赏者的审美活动受作品中抽象线条组成的艺术形象的制约,其表现为:线条形象引起欣赏者的整个审美感觉经验,情趣记忆和形象记忆,并限制了欣赏者的感觉、想象、理解等一切心理活动的方向、节奏和范围。但作为欣赏者,也绝非被动的接受,而是有积极的心理活动,这是被动制约中的主动。所以书法欣赏是在评价与再创造的过程。“再创造”是一种在感受基础上的想象活动的体验活动,有丰富的书法艺术修养的人,能很准确地把握住对象的艺术特征及其应有的历史地位。由于欣赏者不同,那条线条中跳动着的“势”,又会引起不同的情感体验,产生新的意象。这是一种由于人的探究,求新的心理特征所创造出的新的境界,而决不是由于看到了一“点”便联想起蝌蚪式的“创造”。当然,“再创造”中会出现这种的情况:看到笔画挺拔,气势豪放的书法,可以联想到高山、青松这些具有挺拔、豪放的物体;看到连绵飞动的字使人联想到山泉流水,引起波动的感觉;庄严的字联想到佛教,妍媚的字联想到美女,跌宕的字联想到汉代石刻,这只是一种“意象”,是从总体风格上进行再创造,是由主题的“意”和客观的“像”所碰撞造成的心境。那些联想的具体事物不会一直停留在脑子里,而“心境”却作为一种感知,体验的结果,较牢固地积淀在主体意识之中。多层次的、多类型的欣赏、联想,会逐步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

“再评价”是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他将感知,体验上升到对作品进行深刻的思考中去,才能给作品的优劣进行评论,有时可以发现原作者所体会不到的意义。尤其对古代书法作品的分析、评价,许多不被人注意,或者已被淹没的作品,经后人站在历史的高度予以再评价后,方显出其伟大之处。如龙门二十品的制作者们,当时只是作为佛教的虔诚弟子用书法表达了自己的感情,但过了一千多年后,竟然被高扬北碑者所发现,并赋予他们的深远的意义;作为一种隶与唐楷之间的书体,已成为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书法珍品了,这是当时作者们做梦也未能想得到的。欣赏者的再评价,使其审美的能力,认识能力的表现,也是他能从中吸取其精华从而促使自己更快提高艺术水准的条件之一。只有欣赏者的水准与作品相近时,作品才能作用于欣赏者,他的一切优点方可为欣赏者所吸收,二者产生共鸣,欣赏者也参加了艺术创造,甚至感到那就是自己所创造的作品。

作者与读者之心贴然无间,有着审美的共鸣、共感的时候,于是艺术的鉴赏即成立,作品的神采方能全面的显现出来。所以,张怀瑾说:“深识书者,惟见神彩,不见字形。”对于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再好的书法作品也不可能显示出神采。古代书论中常把书法本身看做有生命的形体,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书也。”仅有骨肉,也可能是一具僵尸,要具有生命,非有“神”不可。但神要通过血骨筋肉表现。“血”主要指用量,枯湿浓淡应处理得当;“骨”乃已用笔提按转折达到一定力度;“筋”为笔锋时断时连的内在联系;“肉”即笔画中圆润丰满程度。

处处在流动,处处在积聚着力量,而这一切又必须统一于一个完整的基调之内,形成和谐节奏,就像音乐中的旋律,不能允许任何音符突然的跳起来,破坏完整性。整个旋律优美,任何一个音节才会放射出光彩,才有存在的意义。在人对于“神采”的内蕴,经常用些比喻形容,如“荆柯负剑”“壮士弯弓”“云鹤游天”“群鸿戏海”“骨气洞达”“爽爽有神”等,这些比喻尽管使人有莫名其妙之感,但其传达出的意象符号,都大致与书法的神采相似。

总之,书法家创造作品,不仅仅是个人的艺术活动,更重要的是向社会提供了人民所需要的精神食粮。书法家、评论家和欣赏者,都要历尽艰辛,广而博之,大而贯之,视其为之,付出一生的精力或一代人乃至几代人,方能完成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