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其庸字画本人没资格鉴定?

发布日期:2013-11-13

程先生介绍多年老友刘女士购买冯其庸的字画,刘女士花了140万,却认为买来的字画并非真迹,要求程先生还款。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刘女士诉称,她与被告程先生是相识20多年的老友。程先生是一名职业书画家,还曾教刘女士的女儿画画。2011年11月3日,程先生给刘女士打电话,自称得到一批冯其庸的字画,可以转让给刘女士。程先生说,如果这批字画有假,他愿卖房偿还刘女士买字画的钱。

刘女士说,在程先生不断游说下,刘女士就买下了这批字画,共计44幅,先后给程先生汇款140万元。购买字画后,刘女士为了确认字画的真伪,便托人请冯其庸本人进行了鉴定。没想到,冯其庸十分肯定地说,这些字画都是假的,无一真迹。

刘女士起诉要求程先生返还14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对于冯其庸本人对字画的判定,程先生一方不认可。其代理律师说:“书画作品原件持有人不是著作权人,一幅字画作品,原件持有人和著作权人利益不一致,当双方出现冲突时,著作权人的表达是多样的。因此,冯其庸本人对字画的意见不足以作为标准判断是否为真迹。法律没有赋予原作者鉴定的资质,冯其庸本人不具有鉴定资格。”

如果字画本人的判断都不足为凭,那谁才能鉴定真伪呢?程先生的律师说:“主张字画是假的,必须拿出一幅真迹来对比。”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