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小学期中期末语文将考书法 分值占总分5%

发布日期:2014-06-23

    为了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长春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后小学语文学科期中和期末考试中加强书法(写字)考核。统一要求语文试卷的第一题为书法(写字)题,占试卷总分数的5%(5分)。其中,卷面整洁、握笔正确、姿势端正、书法水平、书写质量,各占1分。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